吡嘧·苯噻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0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11 |
有效期至 |
2014-3-11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富利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2.5% |
27家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50%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富利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82400779 |
杨滨立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水田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根及茎叶吸收并迅速传导植物体内,使细胞生长和分裂受抑制而枯死。有效防除稗草、稻稗(精稗)、萤蔺、牛毛毡、瓜皮草、水莎草、狼把草(鬼叉)、水绵及三棱藨草、扁秆藨草、日本藨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2、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晚稻品种(粳糯稻)敏感。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3、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以免影响药效。施药后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4、漏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有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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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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