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硫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2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8 |
有效期至 |
2014-9-8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硫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148家 |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
1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根结线虫 |
500-750毫升/亩 |
穴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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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化肥厂东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性能,通过干扰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从而有效防治烟草的根结线虫,通过穴施,从根上防治根结线虫危害。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50天。
2、切忌长时间施用本品或使用作用、性能相似的农药,以延缓其抗药性。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不利影响,家蚕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施用时应穿防护用品,施无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
6、开启包装物时,戴上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洗净后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或放大、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
急救: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溅入眼睛,立刻用清水冲洗,若粘附皮肤,用肥皂彻底清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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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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