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201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3 |
有效期至 |
2015-5-3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草松 bentazone |
44% |
41家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0%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90-11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剂,可有效防除藜、蓼、苋菜、苘麻、苍耳、铁苋菜、马齿苋、鬼针草等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有利于药效发挥。
2、用药后大豆幼苗可能会有轻微灼伤、发黄,几天后即可恢复正常。玉米、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蔬菜、谷子、向日葵和苜蓿、水稻、甜菜、花生、烟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3、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水蚤、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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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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