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己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50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20 |
有效期至 |
2016-4-20 |
农药名称 |
甲硫.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3% |
4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27%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913-7238998 |
吴治国 |
|
陕西省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农化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属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的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缍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可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水蚤、藻类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中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需要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建议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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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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