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3989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27, 2009 |
| 有效期至 |
Mar 26,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0%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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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5610337 |
解刚 |
|
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开源大道3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堵塞漏洞,灌水3-5厘米,保持5-7天,不断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制种田、漏水田、秧田、直播田、小苗、弱苗田禁用。
3、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有一定毒性,施药时应避免污染河流、池塘等水体。
5、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乙草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治疗措施:1)目前尚无解毒药,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催吐。
2)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
3)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免光照、避免雨淋、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撞击、防止泄漏。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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