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9372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细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1% |
31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23.9%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毒土法(或毒沙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2235276 |
范伟赠 |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大岩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能阻碍杂草体内的氨基酸、蛋白质的合成,是一种选择性的水稻田除草剂。
注意事项
1. 水稻每个生产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防止药剂与其它植物接触,以免药害。
3. 本品每亩用药量与用药地区的土壤、气温等因素有关,高温应减量用药。漏水田、沙性田、小苗及弱苗田请慎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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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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