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福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0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3-11-25 |
农药名称 |
百·福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
30% |
50家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葡萄 |
霜霉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89608442 |
蔡国庆 |
|
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杭州西路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百菌清和福美双复配而制成的制剂,百菌清是一种非内吸性低毒杀菌剂,在植物表面有良好的黏着性。不易受雨水冲刷,有较长的药效期。福美双是用于叶部或种子处理的保护性杀菌剂,两者混配具有增效作用,能有效地防治葡萄霜霉病。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葡萄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离采收期15-20天停止用药。
2.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
2、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3、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4、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或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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