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6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3-12-4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5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中国 |
0573-85116149 |
林正余 |
|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油菜田除草剂,对油菜田的主要杂草看麦娘、牛繁缕、雀舌草等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2、 本产品不能用于芥菜型、白菜型油菜。
3、如遇草多、草龄大、连续低温,应适当在推荐范围内加大用药量。
4、因油菜品种关系,个别品种可能有轻度敏感症状,但短期能恢复。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域。
6、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7、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本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应饮大量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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