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8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3-12-9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8.5%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5% |
2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7367068 |
张锡金 |
|
山东省济南经济开发区南园长兴路20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药剂是由高效氯氰菊酯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7天、萝卜7天、小油菜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瓢虫等天敌集中区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定为高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判定为辛硫磷中毒时立即引吐,洗胃,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火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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