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40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3-12-16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马拉硫磷 malathion |
18.5% |
0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5%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0-6272208 |
祝志凯 |
|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对蚕和蜜蜂有毒,请不要在花期使用和喷洒在桑树上。蚕室桑园附近、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强碱性药剂等混用。
5、空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
6、药械的清洗以及废水、废液不得污染水源、池塘。
7、配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手套、口罩。施药后及时清洗。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另作他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高效氯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马拉硫磷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
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 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如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则:[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2、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10-83132345或010-
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低温)的库房中,并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运输时严防潮湿、日 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本品易燃,注意防火。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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