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0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3-12-23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8719678 |
韦鸿胜 |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可以有效地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配药时应戴口罩及手套,避免吸入药剂,配好后须洗净双手。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眼罩、口罩,避免直接吸入雾滴。施药后:清洗全身并换洗喷药时穿戴的衣物。
3、大风时,应停止喷药,不可逆风喷药,应选择早晨或黄昏施药。不宜使用弥雾机以高浓度药液施药。
4、本品对鱼、蚕、蜜蜂、鸟有毒,应注意使用,在开花植物花期、鸟类自然保护区禁止使用本品。
5、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6、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8、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属高毒,要注意安全。中毒症状为吐气、头昏、出汗、震颤、瞳孔缩小、脉膊减缓。
2、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流通处,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本剂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本剂;若同时遭有机磷剂中毒,则可用解磷定作辅助治疗。
4、中毒急救咨询电话(江苏省化学事故应急专线24h):025-85477110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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