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2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3-12-23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细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3.9% |
2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1%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毒土法(或毒沙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82235923 |
范伟赠 |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大岩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是一种广谱、低毒的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防止药剂与其它植物接触,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
3.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以免药害。
4.本品每亩用药量与用药地区土壤、气温等因素有关,高温应减量用药。漏水田、沙性田、小苗及弱苗田请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勿将药液排入水体中,以免污染水源和水生生物。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可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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