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1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 |
有效期至 |
2024-1-22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温州市展农化工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环唑 tricyclazole |
5% |
28家 |
硫磺 sulfur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2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展农化工农药厂 |
中国 |
0577-86371707 |
王秀蓉 |
|
浙江省温州市永中镇青山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多种机制协同的杀菌剂。主要阻碍病菌黑色素合成,防治病菌侵入水稻表皮、根、茎、叶。又可以破坏病菌细胞壁,是病菌不能进行正常活动而死亡,持效期长,药效稳定。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硫磺复配制剂,遇高温烈日的天气,宜在傍晚用药,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在病菌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效果尤佳,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5天,最多使用次数2次。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5、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头疼、头晕、呕吐等。2、皮肤接触或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3、误服者对症治疗,不能引吐,严重者携此标签就医。4、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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