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7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4-2-4 |
农药名称 |
敌百·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30%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0-5159118 |
邵珠鹏 |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对菜青虫有胃毒作用,兼有触杀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小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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