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8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9 |
有效期至 |
2024-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4543278/84543408 |
周承真 |
|
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黄海二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毒死蜱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的胆碱酯酶抑制剂。
注意事项
1、蔬菜上禁用。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无力、呕吐、出汗、流涎等。
急救措施:(1)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清水洗干净;(2)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3)误食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治疗,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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