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乐·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2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4 |
有效期至 |
2019-2-24 |
农药名称 |
氧乐·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氧乐果 omethoate |
20% |
0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蚜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936-6910592 |
刘锋 |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灭多威和氧乐果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的作用,对防治小麦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3、施药要均匀周到,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也用阿托品解毒(用药量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解磷定、双复磷、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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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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