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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氰·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4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
有效期至 2024-4-1
农药名称 甲氰·辛硫磷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辛硫磷
phoxim
2% 38家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10%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1500-2000倍液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中国 0750-3508606/3275133 龙月明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洋关开发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一定的忌避作用。两者混配,增强了击倒性,延缓了抗药性。用于防治苹果树上的桃小食心虫。
注意事项
1.该产品在苹果树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污染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都对辛硫酸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对上述作物产生影响。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速就医: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0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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