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脲·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7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0 |
有效期至 |
2024-4-10 |
农药名称 |
除脲·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9% |
38家 |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
1% |
7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触杀效果迅速,有一定的残效,当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致死,对于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可有效控制害虫。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送医院。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除虫脲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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