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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55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4
有效期至 2025-1-14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8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6%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菜青虫 30-5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 0539-7555555 何峰 山东省莒南县坊前工业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生物农药与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等作用,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击倒速度较快,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干燥、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疼、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主要引起中毒的有效成分: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应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药物;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 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4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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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联系电话:0571-86376588,8637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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