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0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 |
有效期至 |
2025-1-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地下害虫 |
1200-18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5620568/65848148 |
许全民 |
|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烈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药效稳定,适合于防治花生蛴螬、蝼蛄等地下害虫。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剂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烟草对本品敏感,慎用。
4、对蜜蜂和鸟有毒,避开作物开花期施药,蚕室桑园附近及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使用时注意保护鸟类。
5、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进行救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一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1-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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