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9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25-8-2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7-6123388 |
侯彩环 |
|
河北省肃宁县梁村镇丰乐堡村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对水生生物和蜜蜂在毒,在土中的半衰期为60-120天。所以要远离水源和蜂园,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3、配药时,穿戴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若衣服沾上药液,应更衣洗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
2、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
3、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水泄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8-2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