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20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19 |
有效期至 |
2027-12-18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6-2544477 |
谌爱武 |
|
四川省绵阳涪城区丰谷镇双拥路7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混配而成,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本品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水蚤、家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本品,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手套等(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切勿引吐。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敬告用户: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
核准日期
2012-12-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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