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莎稗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26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15 |
有效期至 |
2024-12-15 |
农药名称 |
苄嘧·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莎稗磷 anilofos |
17.5% |
6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194567 |
魏艳 |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两元复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因具有不同作用的杀草机制,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能有效防除稻田稗草、千金子、狼把草、鸭舌草、萤蔺、异型莎草等多种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不可随意增加用药量。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最好采用二次稀释法,将药土充分拌匀后使用能保证药效。
3、施药应在无风或微风天进行,防止飘移到敏感的油菜、大豆、玉米、棉花、白菜、马铃薯等作物田。施药的田水勿流入藕田、荸荠田及水体。
4、空气湿度大、土壤含水量适宜除草效果好,但药后六小时内遇雨,会影响药效。
5、遇寒流、霜冻和大雨天气,不宜用药。
6、本品不可与其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1.若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若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12-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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