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26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18 |
有效期至 |
2024-12-1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00-6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6-87733630 |
朱洪斌 |
|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性质稳定,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花生蛴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水蚤、鱼类等水生生物剧毒;蜜蜂、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2、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等敏感,用药时注意安全。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足量清水冲洗干净手脸等。
6、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严禁接触。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4-12-1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