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吡蚜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22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19 |
有效期至 |
2025-10-19 |
农药名称 |
烯啶·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
20% |
27家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60% |
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1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7-3841457 |
王少春 |
|
辽宁省营口市盼盼工业园西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吡蚜酮属新型吡啶类杀虫剂,对同翅目害虫有特效,通过使其停止取食而起杀虫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10-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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