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14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农药名称 |
扑·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51% |
9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17%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7-3635156 |
陈传斌 |
|
辽宁省大石桥市水源镇盖家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酰胺类除草剂和三嗪类除草剂的特点,具有内吸传导的特点,通过对杂草光合作用的抑制及对核酸、蛋白质合成的影响而起到杀草作用。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要量准土地面积,用药前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以免影响药效或出现药害。用药前有一次降雨或浇过水有利于药效发挥。或选择雨前,雨后土壤墒情较好时施药。以提高除草效果。施药时要做到准(施药面积、施药量)、匀(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2、本品对刚萌发的杂草防治最好。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治时期,以免草龄过大,影响药效。施药宜在上午10时前及下午4时后,避免中午高温施药;更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使用时应避免对周边作物的影响,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和水稻秧田对此药敏感,绝对不能使用本药 3、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施药后,各种工具要认真清洗,妥善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溅入口内,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应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若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远离热源或水源。装卸时要轻放,运输时包装件要正立,不能与食品、饮料、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10-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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