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03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50% |
33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5%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5-6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6636248 |
王立民 |
|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吡嘧磺隆与丙草胺混配而成,吡嘧磺隆是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丙草胺是水稻田专用除草剂。本品对水稻直播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带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注意眼睛防护;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晰施药器具。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用过的容器及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截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该产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若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食,应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无关人员等接触。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和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1-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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