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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维·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4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8-21
有效期至 2023-8-20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虫螨腈
chlorfenapyr
19% 63家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2% 5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甜菜夜蛾 9-12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国 0371-86529916 王会平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和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混配成的杀虫杀螨剂。主要作用于昆虫GABA受体和细胞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对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鱼类、水蚤类、藻类毒性高,对赤眼蜂为极高风险性,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8-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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