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肟菌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8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农药名称 |
噻呋·肟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30.4% |
50家 |
肟菌酯 trifloxystrobin |
7.6% |
8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4-18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5488869 |
徐小兰 |
|
江苏省东台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头灶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浅黄色液体,是由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噻呋酰胺与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本品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类、溞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附近禁用,桑园附近使用时以最外围一行桑树作为隔离带,从才外围一行桑树开始采摘桑叶饲喂家蚕;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妥善处理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7.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 2.发生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医就诊。 3.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4.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阴凉、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11-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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