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 |
有效期至 |
2014-3-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8%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83718957 |
葛欣、韩靓 |
|
天津市青泊洼农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蚊香点燃后,药效可均匀挥发到空间,达到驱蚊效果。为您创造健康、舒适的生活。
注意事项
1、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注意防火安全。
2、请勿在门窗紧闭时使用,注意适当通风。
3、对蚕高毒,对鱼有毒,蚕室、桑园、河流、湖泊及池塘等水源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投放本品请洗手。
本品忌食,误服需立即携标签就医治疗。
如有过敏者请及时熄灭蚊香,呼吸新鲜空气。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受日晒雨淋,勿与食物、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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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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