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烟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 |
有效期至 |
2014-4-2 |
农药名称 |
杀蟑烟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烟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菊酯 permethrin |
4.5% |
7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蜚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50581002*0 |
杭岩 |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适用于室内杀蟑。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一起存放,产品要包装在密闭容器中,贮于阴凉干燥场所。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请注意防护,使用后请及时洗手。
4、避免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5、本品对家蚕高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本品对鱼类有毒,勿使药剂污染河塘、湖泊等水体。
7、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安全,使用后注意通风。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误服,不可催吐,立即携带包装物就医治疗。如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感不适,应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温度保持在50℃以下。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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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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