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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140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6
有效期至 2014-12-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4%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中国 0596-2172811 曾惠泉 福建省漳洲市龙文工业开发区北环城路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天使用8小 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药液。请与双飞剑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 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 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 加热器工作时表面请勿覆盖任何物品,不用时请关闭电源; 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 皮肤接触:截除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3.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 4.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 5.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远离火源和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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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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