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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200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2
有效期至 2015-7-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 22703389 倪芳芳 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园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与圆梦牌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于15平方米以内为最佳。
注意事项
⒈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⒉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⒊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⒋远离儿童; ⒌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⒍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接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⒈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⒉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淋雨和重压,不得倒置; ⒊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⒋远离火源或热源 ⒌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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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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