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101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22 |
有效期至 |
2026-6-2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陆丰市飞龙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10毫克/片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陆丰市飞龙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660-8824300,883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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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人民东路1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每片蚊香片药效长达10小时。
注意事项
1、请放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
2、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请勿触及电蚊香加热器及金属加热板。
3、置换蚊香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加热器冷却时进行。
4、勿在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
5、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后请洗手。
8、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其附近使用。
9、请配套使用健字电蚊香加热器。
10、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蚊香片后请用肥皂水清洗。
2、如有误服或吸入不适请及时携带本品就医对症治疗,告知为拟除虫菊酯类药剂。
3、使用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避免暴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保持铝箔包装密封完整,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请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6-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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