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300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 |
有效期至 |
2023-5-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6%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7-59351698 |
代兆明 |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中部慧谷2栋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每瓶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
本产品能有效驱蚊;
本产品配合宝世家洁电热蚊香液体蚊香器使用;
注意事项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注意通风;
3.使用用电及防火安全;
4.本品对鱼蚕高毒,禁止在蚕室附近场所使用;
5.过敏者禁用;
6.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请勿自行拆开电热蚊香器;8.使用时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以防药液渗漏引发意外。
中毒急救措施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者。应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带标签就医,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和贮存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5-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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