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400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7 |
有效期至 |
2024-2-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6%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5-7343958 |
晏希贤 |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福城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子,药液挥发均匀;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 一瓶药液可持续使用360小时,可随意控制使用时间,通用设计,适合各种电热蚊香发热器。
注意事项
1、不宜放在下风口或电扇对吹,否则影响使用效果;
2、不需要时请关闭电源,避免阳光照射,勿近火源;
3、勿让儿童玩耍;更换药液时,请切断电源;
4、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5、皮肤接触药液时,请用肥皂水冲洗;
6、对鱼、蜂和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后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3、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2-0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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