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303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5-19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安诺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lufenuron |
5% |
0家 |
虱螨脲 chlorfenapyr |
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阳市安诺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2-5571879 |
姚献青 |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白道口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一代取代脲类和吡咯类化合物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要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请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80克/升(虫螨腈50克/升,虱螨脲30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5-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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