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150109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n 25, 2015 |
| 有效期至 |
Jun 24, 2030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临沂市兴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临沂市兴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9-8603366 |
周娟娟 |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小杏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用于驱杀室内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2.使用时注意通风,并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勿在电扇下直吹。3.使用配套加热器可取得最佳使用效果,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4.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5.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长期不使用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上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避光阴凉处保存。7.严禁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8.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触及手、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吸入不适,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热源或火源。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种子、饲料、饮料等混合储运。3.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