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10635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n 13, 2011 |
| 有效期至 |
Jun 13, 2026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00克/升 |
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0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曲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
杨善岭 |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开发区三星大道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兼有强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对预防和治疗稻曲病有较好的效果。在水稻孕穗破口前期和齐穗后各施一次药,间隔7-10天。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北方1次,南方2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工作后要换衣服。
3、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不要吸入药剂雾滴。施药时不要抽烟或饮食。在饮食和吸烟前要洗手洗脸。
4、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塘、湖泊中,不能在养鱼的稻田中使用,禁止将施药田水排入河塘等水域。
5、施药后剩余药液和空容器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不慎溅到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并脱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服。
2、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如吸入雾滴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药液请立即就医。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加锁贮藏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施药后剩余药液和空容器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6-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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