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407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25, 2025 |
| 有效期至 |
Feb 24, 2030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草铵膦 glufosinate-p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5967622 |
张雷雷 |
|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精草铵膦是具一定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致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且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使用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避免儿童、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1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20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2-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