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70153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8, 2007 |
| 有效期至 |
Feb 8, 2011 |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对靶标害虫有的过敏刺激作用。经表皮几丁质和中肠系统致毒,通过破坏表皮周围神经使害虫麻痹,引起害虫中央神经系统瘫痪并致死。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蚕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水源和桑园。
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昏迷休克等症状。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洗胃,不可催吐,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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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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