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2219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n 16, 2005 |
| 有效期至 |
Jun 15, 200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8-39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8-83377550 |
韩家全、孔泽康 |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产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吸药,对杂草支链氨基酸合成起阻抑作用,阻碍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直至死亡。
注意事项
1、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
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黄瓜、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直播田、干田、倒苗、弱苗田以及漏水田不可使用。
3、施药田块应田面平整。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
4、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田及藕田。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避免药剂流入水中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衣服。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时切勿吸烟,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手和脸,用药时穿的衣服应清洗干净后使用。
6、首次使用本剂,应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
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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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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