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42574 |
| 首次批准日期 |
Dec 7, 2004 |
| 有效期至 |
Dec 6, 2008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巧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4.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洛阳巧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2366569 |
王其峰 |
|
河南省汝阳县大安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一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原药复配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蚕、蜂高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是阿维菌素引起,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如是三唑磷引起,如是三唑磷引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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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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